服务代码:485
1、办事项目名称:失业保险费的核定
2、办理机构(部门):已移交地方税务机关
3、设定依据:《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》第四条:“失业保险基金,按照国家、单位、职工合理负担的原则,实行社会统筹。失业保险费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征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