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代码:428

1、办事项目名称:就业服务(用人单位为台港澳人员办理就业证)

2、办理机构(部门):龙岩市劳动就业中心

3、设定依据: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》第四条:“ 台、港、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。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、港、澳人员的,应当为其申请办理《台港澳人员办理就业证》(以下简称就业证);香港、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,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。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、港、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。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、港、澳人员,实行备案制度。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。”

4、办理条件(标准):在内地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台港澳人员

5、办理程序:受理 — 审查 — 发证

6、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

7、需提交材料:①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》;②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;③个人有效旅行证件;④健康状况证明;⑤聘雇意向书或者任职证明;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

8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9、办公地址:闽西交易城A4-0-2

10、联系电话:2523551

11、投诉电话:25236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