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代码:424

1、办事项目名称:单位招聘须知

2、办理机构(部门):龙岩市劳动就业中心

3、设定依据:《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八条:“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招用劳动者,也可通过其他方式招用。 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的,应出具书面委托书。”

4、办理条件(标准):各类用人单位

5、办理程序:

1)、在用工登记处提交审验相关材料,并如实填写《企业用工登记表》一份,经工作人员审核、编号、入网;

2)、从信息库选择劳动者;

3)、如信息库中没有找到合适的劳动者时,经批准可以刊登招聘广告,向社会招聘;

4)、通知应聘者在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面试、考核;

5)、招聘单位选定应聘者后,应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、进行劳动合同鉴证、办理社会保险等。

6、办理时限:即办

7、需提交的材料:

1)、提供《企业营业执照》副本及复印件一份;

2)、提供企业招聘简章一份,主要内容应包括:

    ①用工地点

②用工条件

③招聘的岗位(工种)

④招聘数量和工作期限

⑤工资、保险、福利待遇

⑥录用办法

8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
根据闽价(2005)服417号文件规定,每人收取服务费:捌元

9、办公地址:

闽西交易城A4-0-2

10、联系电话:2523630

11、投诉电话:2523661